據央視新聞,8月15日,我國第二部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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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央視新聞,8月15日,我國第二部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法典》正式施行。當日,全國首例適用生態環境法典審理的噪聲污染責任糾紛案在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區人民法院開庭并當庭宣判,新法迎來司法實踐“第一案”。法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法典》相關規定,結合現場勘查、醫療記錄等證據,按照經濟效益原則以及損害最小化原則當庭宣判:判決被告限期進行降噪、減振整改,賠償原告醫療費和精神損害撫慰金。